各镇街道(开发区),各相关企业:
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,提升行政效能,优化营商环境。区工信局、区统计局印发了《关于中小企业划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济任工信字〔2019〕14号),自公布之日起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,现根据该文件调整我局服务事项清单,取消“中小微企业认定”事项,并予以公布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